出口食品輻照處理需符合目的地要求
從江蘇常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歐盟食品和飼料快速通報系統(RASFF)2017年第7周通報中,意大利通報一批經輻照處理的紅曲米粉因不符合歐盟要求被拒絕入境。
據江蘇常熟檢驗檢疫局出口食品檢驗人員介紹,食品輻照,是指利用電離輻射在食品中產生的輻射化學與輻射微生物學效應而達到抑制發芽、延遲或促進成熟、殺蟲、殺菌、滅菌和防腐等目的的輻照過程。輻照處理不應對食品結構完整性、功能性質、感官屬性等產生不利影響。
出口食品有時因工藝需求要進行輻照處理,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產品一定要符合出口目的國家/地區要求,防止出現不合格情況。一是要加強和進口商溝通,明確目的國家/地區對輻照食品的規定;二是要確認產品是否屬于可以進行輻照處理的種類;三是確定輻照工藝劑量,既要滿足工藝目的需求,又要避免超過出口目的國家/地區規定的輻照食品允許的最大平均吸收量;四是要注意輻照食品的標簽要求,對輻照工藝做相應的標識;五是要加強包裝和儲存管理,避免輻照加工后的再污染,輻照食品與未輻照食品分開推放。另外,食品輻照不能代替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控制或良好生產規范,不得用輻照加工手段處理劣質不合格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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